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新批准上市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对以下内容予以公示:
1、“待进一步核实产品”中遗留的符合新批准上市要求的产品;
2、十一、十二月申报的符合新批准上市要求的产品;
3、可纳入限价挂网的直接挂网产品。
公示期: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0日17点,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未在公示表中产品,可登陆“药品基础库系统”查看具体审核结果。
申投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5、6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243 029-88661244
附件:1、符合新批准上市药品公示表
2、已挂网新批准上市药品价格调整公示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