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投标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治疗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2〕4号),截至2022年3月30日17:00,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收到56个企业91个产品的申报资料。经审核,共有22个企业的34个产品符合申报要求,现将相关药品的申报信息(见附表)进行公示。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申诉函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诉函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申诉药品基本信息、申诉内容及申诉理由等,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发送。邮件名称需注明“新冠治疗药品公示信息意见反馈”字样,邮件正文中需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2年4月2日17:00(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电子邮箱:lnszfcgzxycc@qq.com
提醒申报企业注意:同企业、同品种、不同规格包装(包括已挂网品规)的价格需符合差比关系。由于本次药品挂网属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措施,暂对所有纳入范围的药品均予公示。中心将在后续工作中对相关药品进行价格梳理,对于不符合差比关系的,将依据差比价规则就低调整,如企业不接受调整,则取消该品种所有品规的挂网资格。
挂网药品价格接受常态化社会监督,企业可随时向我中心反映相关问题,对于确实存在虚报瞒报情况的企业,一经查实,严格按照《辽宁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