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增补遴选报名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医保发〔2020〕31号)有关精神,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对申报的药品配送企业的资质进行了审核。现公示如下:
一、企业名单
内蒙古北方陆港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新增)
北京康万佳医药有限公司(新增)
通化华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遴选)
通化白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遴选)
南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变更直接配送)
二、公示时间
2020年8月12日-8月18日
三、有关事宜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布的规范文件模板,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材料,由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实名递交至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集宁新区永安路社会保障大楼829室),受理部门负有保密义务。受理电话:0474-8320205
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