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8号),现就原研、过评药品挂网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原研(参比药品)及过评药品申报挂网,不含普通化药、国谈及集采同通用名药品。各申报项目包含的药品申报范围,请详见项目说明,申报企业请选择正确的项目进行申报,一个药品编码仅可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申报,不要因为选错项目名称影响挂网进度。
(二)原研(参比药品)在“原研药品(参比制剂)挂网”项目中申报挂网;过评药品在“过评药品挂网”项目中申报。
(三)原研(参比药品)及独家过评药品需填报至少全国3个省级药品采购平台的挂网价格(含价格截屏);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在100元及以上的,企业需说明价格高的理由;企业需承诺申报价不高于国家监测价或全国最低价;同厂家同通用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包装之间需符合差比价关系;未过评药品价格需低于过评药品价格;过评药品价格需不高于原研(参比制剂)药品价格,且不高于已挂网未过评药品一定倍数。企业低于成本价或无法保障供应恶意申报价格,干扰药品挂网工作的,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
二、产品资质申报
未在我省挂网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药品挂网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资质库”完成产品资质申报。
申报时间:2024年5月7日-8日8时。
三、企业目录勾选、报价
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进入“原研药品(参比制剂)挂网”、“过评药品挂网”项目进行目录勾选、产品报价,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目录及报价,未按时报价或报价为“0”的视同放弃该药品中选资格。
申报时间:2024年5月8日8时-18时。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