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桂卫发〔2015〕39号)有关规定,我中心根据广西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2014年度全区药品采购总金额中各类药品的品规采购金额百分比排序,将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通用名剂型下所有规格)进行了统计汇总,并经专家审核,形成《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采购目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27至11月2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递交加盖鲜章的说明材料及证明资料,由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磨冬菊 0771-2840557
附件: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