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价药增加包装数量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09日 所属项目: 2014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药项目 根据《2014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为保障临床供应,满足患者用药需求,经研究,《低价药入围药品目录》中的低价药可增加不同包装数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我省2014年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低价药入围药品目录》。
二、增加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低价药生产企业,如需增加包装数量,需下载填写“申投诉登记表”并递交至我中心。同时在数据库申报平台维护并提交产品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获取产品流水号。
未递交“申投诉登记表”的产品不予增加包装数量。
三、时间
7月10日—7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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