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修订版)》要求,现将福建省2015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常用低价药品目录中经济技术标评分≥90分的药品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15年12月14日~16日,如有异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持数字证书通过采购平台申投诉模块提交,不接受纸质材料,其他内容的申投诉均不予受理。
附件:福建省2015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经济技术标评分≥90分的常用低价药品专家评审结果.rar.rar
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