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54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商情对部分失信企业开展信用评价的函》(湘医保招采函〔2023〕112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相关医药企业在湖南省2023年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定结果通报如下:
一、成都明日制药有限公司(涉及产品:过氧化氢溶液)、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产品:颠茄片)、山西康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涉及产品:冰硼散)三家企业经省医保局复核、约谈,未如实填报外省价格信息属实,申辩不成立。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1.2条款的规定,对以上三家企业在湖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定为“一般”。
二、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涉及产品:首荟通便胶囊),经省医保局约谈,挂网价格虚高情况属实,且拒不接受价格调整。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中2.5.1.5条款的规定,对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在湖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定为“中等”。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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