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明电【2018】80号)等有关规定,针对中心账户长期留存的未退保证金,现通知2018年7月30日之前缴纳的医药采购项目药品和耗材保证金以及2017年1月1日前缴纳的工程、采购类投标保证金,请还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投标单位(或个人),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尽快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保证金窗口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本次清退保证金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咨询电话:0391-3568911。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