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就“药品配送到家”服务项目遴选配送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选。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药品配送服务,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配送到家”服务。通过医药物流配送方式,实现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药品可以直接配送到患者家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满足群众配药需求。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药品配送到家的总体服务流程:患者完成处方审核缴费à选择送药到家服务à医院完成处方调配à药师进行调剂复核à由合作企业接收核对药品数量和配送信息à合作企业安排完成配送。
(二)合作企业须在符合规定时限内,依据订货信息和随货清单,对货品进行验收,打包封箱,配送至患者留存收药地址。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或存在安全运输隐患的情况,不得启运,全程做好记录。
(三)合作企业在接收须冷藏的货物时,应对其运输方式、运输设施、温度状况、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
(四)合作企业方案中须包含配送服务的完整价格标准,包括基准费率、加价计算方法、价格公示方案等。
(五)合作企业须管理配送服务的情况,对配送异常的情况及时跟进,做好汇报、协调和处理。
(六)合作企业须具备符合业务需求的信息化管理和业务信息系统对接方案及信息系统对接的能力。
(七)合作企业须明确项目服务的划分职能、明确权责关系,明确承担工作内容、关键工作及工作关系。
(八)合作企业须为项目安排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有医疗机构项目供应链管理经验及项目管理专业能力。须选拔具有良好的品德兼素养和较强有服务意识的人员提供服务。
(九)合作企业项目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须遵守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要求,工作中统一着装,建立标准工作流程。
三、评分标准
(一)商务评审: 50分。
(二)技术评审细则(50分)
四、合作企业的资格要求
(一)合作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相关支撑材料)。
(二)若合作企业有多家子公司,则只允许母公司下的一家子公司参加响应,且子公司应出具母公司的授权书。
(三)资质要求: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
(四)大型医院合作经验:北京市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合作年限1年(含)以上。
(五)其他要求:商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无药品回扣、商业贿赂等各种不良记录。
注:不具备合作企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取消。
五、项目事宜
(一)上报时限
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11日
(二)上报材料
单位应提交的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
4.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用。
(三)材料提交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718室
六、遴选时间和地址
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高秋生 张小明
联系电话:69070325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长城环岛东南侧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监督管理部门: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纪委
联系人:李妍娜 李鹏
监督投诉电话:69026062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长城环岛东南侧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