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医保招采函〔2022〕54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号)、《关于开展2022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挂网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14号)、《关于2022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结果执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2〕33号),现就开展常态化药品价格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范围
(一)常态化价格联动药品。《关于2022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结果执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2〕33号)、《关于第一、三批国家集采续约非中选药品限价确认申投诉处理结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2〕36号)中明确纳入常态化联动药品,以及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申请且符合常态化联动挂网要求的药品(指同通用名同剂型其他生产企业产品已挂网且不高于该通用名该剂型同质量层次最低单位可比价,下同)(详见附件1),可联动外省最低(实际交易)价且不高于限价申请挂网。未在上述联动目录内但符合常态化挂网要求的暂停挂网药品,生产企业可在2022年10月20日前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模块申请,经复核后按不高于已有挂网药品最低单位可比价纳入联动挂网目录。
(二)短缺易短缺药品。《关于加强短缺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22〕186号)明确的109个短缺易短缺目录药品(精神类药品除外),以及原我省急抢救、儿科非专利、短缺易短缺药品目录药品(详见附件2)中,2022年省际价格联动后已有明确挂网价格的药品,该通用名剂型未挂网药品按不高于已挂网药品最低单位可比价限价挂网;已联动挂网但价格高于同通用名同剂型最低单位可比价1.8倍(含剂制剂单位价格标示不清晰)及未明示价格的药品,相关生产企业提供该药品全国最低三省挂网(实际交易)价联动挂网。请相关企业如实填报外省价格信息,后续将根据挂网情况进行综合治理。
二、申报流程
符合常态化价格联动药品生产企业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南省医药集中平台(https://yycg.hnsggzy.com/)湖南省药品分类采购系统交易系统,在“价格联动管理”模块下的“常态化价格联动管理”功能内查看符合本次价格联动药品列表,在列表左侧点击“价格申报”按键,进入药品申报页面,在价格申报栏填写低于限价的申报价格后点击确认,并填报上传外省最低(实际交易)价格及截图。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常态化联动药品价格、采购交易信息采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申报、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要诚实守信,如实填报价格信息,若发现产品提供价格信息不实或应提供但未提供价格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产品在湖南省两年挂网交易资格。
(二)省采购平台已挂网药品在外省出现新的挂网(实际交易价)价且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生产企业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我省省采购平台申请调整。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3日
(主动公开)
(2022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