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会员: 12月29日,重庆药品交易所正式启动药品电子挂牌交易。根据重庆市政府第48次市长办公会决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药品交易所开业运行的通知》(渝办发〔2010〕290号)及《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进入重庆药品交易所采购药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卫〔2010〕200号)的要求,全市范围内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自2010年12月29日起,必须进入重庆药品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采购循环系统药品,严禁线下采购药交所已挂牌交易的药品。买、卖、配三方会员必须严格按照重庆药品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政策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400-023-1788 重庆药品交易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