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保障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计发〔2016〕63号)以及《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的通知》(深卫计规〔2016〕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2016年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方案》的规定,请各药品生产企业对比广东省公布的2017年药品竞价交易成果以及即将公布的广东省药品议价交易成果,对于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药品供医院价格高于广东省公布的药品成交价格的,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调整药品供应深圳市公立医院价格,以免影响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药品成交结果。同时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广东省每季度公布的药品成交价结果与集团采购组织对接最新成交价信息,并作及时调整。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