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3.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描述: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投标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描述:投标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监督机构:德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6818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