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9月18日发布的《对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编号:CNFX20160009)有关内容,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和使用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脑肽胶囊。同时,停止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脑肽胶囊的网上交易资格(具体产品详见附件)。
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药品召回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9月18日发布的《对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编号:CNFX20160009)
2、中标产品具体信息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