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药品增补范围
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国家版《急(抢)救药目录(化药部分)》和《山西省首批短缺药品清单》之外且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分类采购目录中无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产品中标或挂网的药品,企业可以申请增补挂网。
二、提供相关材料
1.企业增补申请函(自拟)。注明“致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函的内容包括增补目录类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且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分类采购目录中无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产品中标或挂网的药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见附件1)(法人必须跟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一致,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中间加盖齐缝章)。
3.新增挂网议价采购药品汇总表。(见附件2)附带北京市阳光采购平台截图。
4.企业资质证明文件。(1)国产药品: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药品GMP证书复印件;(2)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GSP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5.药品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药品再注册批件(省级以上药监部门出具)复印件、药品说明书原件。
6.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要求:如实填写山西历史中标价(2011年)和北京现行挂网价。(附北京官方截图)
为便于及时整理汇总,材料的集中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地点:泰瑞国际酒店10层1020室业务受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