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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东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8年采购联盟4+7城市药品

发布时间: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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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25日 所属项目: 2018年采购联盟4+7城市集中采购标,2019年...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现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且已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包括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参比制剂)。

二、申报方式

请有关单位在申投诉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申诉,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三、提交材料

1.申请函:包括药品信息及申请挂网的最小制剂价(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和包装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需承诺该价格为广东省三个平台的联动价格或最低价格(可提供广东省平台与深圳平台最新挂网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相关证明材料。

四、挂网流程

提交的材料完成受理及审核后,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将分批次挂网并发布通知。

五、其他事项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挂网工作为日常工作。对属于挂网药品范围且符合报名条件,未挂网的产品,生产企业可提出挂网申请,按报名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将分批次完成挂网并发布通知。

无联动价格的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需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医保规〔2019〕2号)要求,以中选品种价格作为限价,按中选价格或按国家药品差比价规则差比后价格作为限价,企业自行申报合理价格挂网。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实行动态更新,相关药品如在广东省内产生更低挂网价格,生产企业需在30日内通过申投诉模块(“采购交易”类别)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将分批次完成价格调整并发布通知。生产企业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限如实更新广东省最低价的,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将按我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纸质申(投)诉材料,请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020-28866464(业务咨询)

020-28866470(技术支持)

业务咨询QQ群:656867498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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