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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如皋市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2023年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非免

发布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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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满足辖区公众对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需求,保障疫苗的质量和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及《如皋市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兹定于9月中旬开展如皋市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遴选。现将本次方案拟定如下:

一、增补遴选条件

1.所有参与遴选的疫苗必须是《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中标产品》目录内产品。

2.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洁、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3.增补遴选品种:

(一)流感疫苗(儿童成人通用型、儿童4价流感、进口流感)

(二)带状疱疹疫苗(国产)

(三)乙脑灭活疫苗(预充)

二、遴选办法

1.各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必须符合报送材料要求,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2.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从市疫苗委员会委员中抽取相关人员,结合疫苗产品、生产企业规模与知名度、疾病控制需要、疫苗市场供应和使用、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遴选。

3.单一来源产品直接入选。同一品种疫苗,按产品综合评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疫苗供应企业。遴选过程中,不得出现票数并列情形,对序次并列的产品进行再次投票,直至最终产生排序位次。

4.本次疫苗遴选过程由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委纪检监察组人员全程监督。

三、报送材料

1.生产企业简介(如为进口疫苗需增加代理企业简介);

2.申报产品说明书;

3.其它补充资料(疫苗品种、剂型、效果与安全性、规格包装等);

4.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疫苗情况简介表(见附件1);

6.安全廉洁承诺书(见附件2);

7.疫苗销售廉洁承诺书(见附件3)

8.退货承诺书(见附件4)。

所提交材料须为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疫苗情况简介表(见附件1)请扫描PDF电子版,文件发rgjkjm@163.com邮箱。

四、其他要求

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于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B106办公室。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南路120号,联系人:胡燕玲,联系电话:0513-68669220。

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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