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采购文件》和省卫计委专题会议纪要(2015年第5号)的要求,对2015年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已在低价药目录申报的部分品种按实际报价测算日均费用,经省卫计委审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1、报价低于日均费用3元、5元标准的,纳入低价药品范围予以公示(详见附表1)。
2、属于原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品种,报价高于日均费用3元、5元的基本药物按限价挂网(详见附表2)。
3、报价高于日均费用3元、5元的非基本药物,暂不纳入低价药品集中采购,随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一并进行(详见附表3)。
公示期:2016年1月13日-15日
附表一 符合日均费用标准的低价药品公示表.xlsx
附表二 基本药物中不符合日均费用标准的单独定价品.xlsx
附表三 非基本药物中不符合日均费用标准的品种表.xlsx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