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于2018年04月12 日就中药配方颗粒(441900-1-201803-0121002-0005)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201803-0121002-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30,000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程学仁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旗峰工业区21号
六、报价明细
|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中心中药配方颗粒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 | 一年 | 成交单价下浮率为0.5%,采购周期内,按成交单价下浮率进行单价结算。 |
七、评审日期:2018-4-12评审地点:广东省东莞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区B1栋四楼第一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王忠福成员: 刘文军,徐尚傲。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收费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协商小组谈判,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邹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366376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徐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307610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腾龙商务中心1810室 |
| 联系人:杨自立 | 联系电话:0769-23663761 |
| 传真:0769-23663760 | 邮编:523000 |
| (三)采购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创意生活城F区28号 |
| 联系人:罗林华 | 联系电话:0769-23076100 |
| 传真:0769-23076100 | 邮编:523000 |
| (四)财政部门:东莞市财政局松山湖(生态园)分局 |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联系人:叶小姐 | 联系电话:0769-22895933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