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永卫计〔2017〕98号)相关要求,我委抽取药品评审专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价格等因素对非最低报价和独家报价的合规品规进行了综合评审,通过专家组投票等方式评审出拟议价品规,现进入议价阶段,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议价时间:2017年9月25日-10月10日(超期不予以认可)。
二、议价对象:《重庆市永川区2017年药品集中采购拟议价品规目录》涉及的生产企业。
三、请各相关生产企业认真填写《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品议价函》,并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生产企业名称命名文件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ycqjyk@163.com。
四、其它事项
1. 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市药交所挂牌价且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按不合规处理。
2. 请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在保障供应的前提下,报出最低成交价,专家组将按照我区药品集中采购方案相关议价遴选药品采购目录要求,结合药品质量、疗效、价格、供应保障等情况,根据临床是否必需,投票选定厂家纳入拟采购目录。
联系人:邓飞, 联系电话:023-49866764
附件:1. 重庆市永川区2017年药品集中采购拟议价品规目录
2.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品议价函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