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保障药品临床供应,维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秩序,我区将针对部分申请取消入围资格的企业召开约谈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6日,请相关企业按照具体约谈时间参会。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
二、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药政处相关人员;
(二)自治区药采中心相关人员;
(三)相关企业负责招标工作人员及被授权人(约谈企业名单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一)企业参会人员须持有企业授权参与本次约谈会的授权书,并递交相关澄清有效证明材料;
(二)拒不参加会议的,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记录;
(三)相关企业参会人员务必于2016年12月2日16:00前将会议回执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471-4966290
电子邮箱:nmypcg@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被约谈生产企业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企业约谈会回执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