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2014年1月20日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会议要求,现定于2014年1月24日(周五)开展我省第一轮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竞价品种正式报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价时间安排
正式报价时间:自2014年1月24(周五)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止(北京时间)
二、竞价品种报价条件
(一)属于基本药物竞价目录的品种;
(二)通过交易机构产品审核,在交易系统上显示生效或变更生效状态的产品;
(三)取得国家药监局电子监管码证明;
(四)连续在2011年和2012年通过国家或广东省物价局出厂价备案;
(五)接受省物价局和省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入市价,包括无入市价且同竞价目录下非独家的品种;
(六)品种配送关系覆盖全省;
(七)在省/市和厂检报告有效期内生产的品种。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不得高于入市价;
(二)不报价的品种视为自动放弃本轮竞价;
(三)生产企业所报价格是指可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供货价;
(四)实际报价时,按最小制剂单位报价,其中口服制剂以最小单位(片、粒、丸、支……)计;注射剂以支(瓶)计;大容量注射剂以瓶(袋)计;外用制剂中的凝胶剂、滴眼剂、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剂、喷雾剂、气雾剂等以支计;
(五)所有品种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即0.0001);
(六)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七)网上竞价报价只报一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八)无入市价品种(同竞价目录非独家),报价时应不高于省价格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的价格。
四、注意事项
(一)各生产企业须充分了解系统报价规则和要求,并及时总结在模拟报价中所遇到的问题,在正式报价中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
(二)各生产企业登录系统时请核查本企业报价品种是否齐全完整;
(三)各生产企业应在报价前做好准备工作,建议预先做好报价信息列表,除了方便核对报价信息外,可以避免当天报价出错;
(四)各生产企业须安排熟悉计算机和药品价格的专业人员操作,同时确保网络通畅和网速达标,挑选硬件性能好的计算机用于正式报价,不要在报价过程中频繁更换计算机,并需排除病毒及其他有害软件的干扰,建议保持与模拟成功报价所采用的硬软件一致;
(五)提交报价并签名后报价界面不再显示企业所报价格,报价完成后,请仔细查询本企业品种的报价状态,确保本企业所属产品已报价;
(六)各生产企业须认真检查数字证书是否正常,尽量备份多张的数字证书,并确保数字证书所需各种软件、控件已正确安装;
(七)本次报价已经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建议各生产企业尽早提交报价信息,以避开网络使用高峰期,预留足够的时间处理突发问题。报价截止前是网络使用高峰期,如果生产企业不报价、漏报、提交不成功及报错价的,责任自负;
(八)网上报价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纸质报价或更改报价的申请;
(九)无入市价品种且在竞价分组目录中属于独家品种的,不参加本轮报价,转入议价系统议价交易。
附件:报价系统操作指引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