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为全面做好2013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请各单位针对近年来广州军区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规则、中标执行情况、交易期间的医院回款情况、服务机构的服务状况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见附表),并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卢助理
传 真:020-61678544
附表:2013年广州军区集中采购征询意见表
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