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双氯芬酸等两批药品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3号)有关要求,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和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接续采购(以下简称“双氯芬酸等两批药品接续采购”)首年采购周期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为做好双氯芬酸等两批药品接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含中选限量药品,下同)挂网采购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三方合同
三方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2月24日起。
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中选药品如合同未到期协议采购量提前完成,医药机构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请各医药机构尽快完成三方合同的签订,其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采购中选药品须先签订承诺函。
二、其他事项
(一)医药机构发起三方合同后,相关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及时登录深圳市药品采购交易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深圳交易平台”)完成三方合同的签订。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要确保中选药品按时保质保量供应。中选企业应保证中选药品配送覆盖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药机构。
(三)如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有异议,可通过深圳交易平台“药品交易管理-申投诉管理-申投诉登记”中提交申(投)诉。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36568999-4-3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