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考核标准》要求,省采购和出让中心对集中采购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挂网公告冻结未及时按要求完成药品配送工作相关企业的配送资格,并通报相关州(市)医保局。
现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丽江市医疗保障局、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处理意见,恢复下列企业的配送资格。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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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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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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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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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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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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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龙马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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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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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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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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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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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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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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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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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耀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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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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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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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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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耀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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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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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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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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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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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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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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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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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佳能达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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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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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0871-65353103。
希望上述配送企业珍惜企业信誉,认真履行合同,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需求。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