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厂家:
根据医院机关通知要求,为确保2021年5月29日零时起,全面执行第一、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等中选结果,保证我院药品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生产企业务必于2021年5月27日18:00前将药品清单和唯一配送函(含电子版)上报至招标采购科(地址:海淀区复兴路28号门诊楼B区1106采购室1 ,联系人:刘助理 13120096225),以免影响医院药品正常供应。
特此通知。
备注:上报材料清单
附件1:第四批集采供应清单(筛选所供产品,编号保持不变)
附件2:重新集采供应清单(筛选所供产品,编号保持不变)
附件3: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清单(筛选所供产品,编号保持不变)
附件4:药品配送授权书
招标采购科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