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规则
各单位根据临床实际需要、价格合适、服务质量好等确定遴选本单位目录。
联合体汇总目录同一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的生产厂商由议价专家组进行遴选,由议价专家组集体讨论通过。遴选上一周期各单位在用且质优价格适合服务好、无不良记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其他根据企业信誉度及性价比择优遴选。其中1-4家全部选入议价目录、5-10家遴选5家进入议价目录、10家以上遴选6家进入议价目录,由专家组投票,从票数高者选入。同一品种不同的中标厂家,进口品质、优质优价者或知名品牌厂家有被优先选择权。
二、议价规则
不能高于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总目录药品报价。
企业第一轮报价低于或等于平台上公布的5省最新招标入围最低价,就直接确认入围;
企业第一轮报价低于或等于平台上公布的2010年广西入围价,就直接确认入围;
企业第一轮报价高于平台上公布的5省最新招标入围最低入围价、低于或等于平台上公布的5省最新招标入围平均价,则由议价专家以5省最低入围价作为参考给予建议价;
企业第一轮报价高于平台上公布的5省最新招标入围均价的,议价专家组重新讨论给出建议价,企业根据建议价进行第二轮报价,企业第二轮报价不高于5省最新招标入围均价的,专家组讨论同意则入围;企业第二轮报价高于5省最新招标入围均价的(医疗机构临床用量少的、急抢救药品除外),淘汰;
企业无议价参考价的药品,议价专家组根据同类药品其他企业的价格或实际使用情况制定建议价,企业第二轮报价符合议价专家组给出建议价的便确认入围。
议价时间内,需要对于淘汰的药品重新议价,按照采购规则程序重新议价,或是议价专家组重新提出建议价,重新议价,且均由议价专家组决定。
三、入围品种规则
议价后拟入围的药品品种全部入围,成为我城区本轮议价药品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