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生产企业:
按照《关于对洛贝林和甲硫咪唑不再继续实施定点生产的通知》(国卫药政目录便函〔2018〕26号)文件要求,盐酸洛贝林注射液(1ml:3mg)和甲硫咪唑片(5mg)2个药品延续定点生产试点即将到期,不再继续实施国家定点生产,我省将以上两个药品纳入挂网药品管理,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5月14日至5月20日期间登录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http://www.hljypcg.org.cn)内完成企业信息维护、药品信息维护、相关省份中标价(挂网价)维护等工作(随时关注平台审核状态,及时修改退回信息)。
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短缺及其他药品挂网工作的公告》。
审核结束后将与2018年第二批短缺及其他挂网药品共同公示,不在另行发布。
附件:取消国家定点转为挂网采购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