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探索药品集中采购新模式,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我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委结合西藏实际,制定了《2015年度西藏自治
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现就本方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方案》详见西藏自治区采购中心网,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含双休日),反馈意见请发送至XZWSYZ@163.com。
西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