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部署,为使我省患者及时用上中选药品,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挂网范围: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中黑龙江省中选及供货清单药品(附件1)按照中选价格直接挂网,本次中选药品已挂网的生产企业也需参与挂网,原同规格中标(挂网)药品在中选结果执行后停止交易资格;
(二)相关药品企业请于3月9日-3月11日17:00按照挂网流程维护企业信息、产品信息、价格信息,填报的价格应为最小制剂单位价格;
(三)审核时间为:3月12日-13日,如有退回请及时修改提交。
二、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中已选黑龙江省为供应省的生产企业可自主选择配送企业,请做好建立配送关系准备。
三、请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中已选黑龙江省为供应省的生产企业扫描附件2中二维码加入微信群,二维码有效期至3月15日。
附件1.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挂网供应目录
附件2.微信群二维码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