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确保药品采购交易价格合理,及时将改革红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对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挂网交易的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做好价格信用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企业在广州平台挂网交易药品如存在针对不同销售渠道、购买群体实行差异化定价,且价差明显不合理等情形的,请及时通过广州平台调整。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广州平台系统->进入申投诉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申诉->关联具体产品ID,提供调整后的最低交易价格(最小制剂价格,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四舍五入))。
二、欢迎医疗机构、其他企业、社会对广州平台挂网交易的药品价格进行监督,发现企业存在针对不同销售渠道、购买群体实行差异化定价,且价差明显不合理等情形的,可向交易中心反映(包括但不限于申投诉、举报等)。
三、交易中心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4号)和《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5号)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平台挂网交易药品价格,对企业进行信用管理和分级处置。
四、国家、省、市有新的政策,从其规定。广州平台有新的要求,以广州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020-28866464、28866117(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