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根据青海省2019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重点监控药品入围企业不足3家的进行议价或谈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或谈判方式
采取专家与投标企业被授权人面对面议价或谈判的方式进行。
二、议价或谈判时间
2019年10月24日9:30开始与投标企业进行议价或谈判。
三、议价或谈判地点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评标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
议价或谈判企业被授权人等候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
四、议价或谈判规则
1.议价或谈判专家依据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2019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药采联办﹝2019﹞1号)文件规定“重点监控药品入围企业不足3家的,采取议价或谈判采购的方式,由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从省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与入围的生产企业进行议价或谈判,在议价或谈判时,专家组结合该药品的适应症和功能疗效,论证是否临床必需,参考全国最低省级采购价,与企业进行议价和谈判,达成一致的入围,未达成一致的废标”。
2.企业议价或谈判阶段的议价报价不得高于企业投标报价。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被授权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议价或谈判。
2.请参加青海省2019年药品集中采购的各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进行议价或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来议价谈判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请前来议价谈判的企业被授权人服从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和评标委员会的管理。
4.议价谈判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15325、0971-6115291
附件:2019年药品集中采购产品(重点监控)议价谈判品种目录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