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及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系统信息维护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经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企业申请的名称变更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变更条件的企业(见附件)予以挂网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0月15日至21日。如无异议将在系统中予以变更;如有异议则在10月21日下午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递交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省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84828515,0731-88150811。
附件.xlsx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