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品企业:
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实施办法》(皖卫药〔2016〕28号)规定步骤,现就确认相关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结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时间
2017年2月13日8:30—2017年2月15日17:30。
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整结果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不同意。
二、确认方法
登录本平台药品集中招标系统,进入价格确认界面点击“同意”或“不同意”进行操作。如未进行点击操作,视为不同意。
三、注意事项
1.流水号标“*”为除安徽省中标价外无外省中标价的产品,按统一降幅降价。
2.一经确认,不能更改,请谨慎操作。
3.我中心将依据价格信息确认情况对不同质量类型价格倒挂的药品进行调平处理,请相关企业密切关注本平台通知。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