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陕卫办药政函【2018】154号)精神,现将部分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资质审核状态及价格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17时,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投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一号、二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244
附件.部分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信息公示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