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规则》(发改价格〔2011〕2452号)及我省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工作流程,经差比、第三方价格核查、企业确认等程序,现将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同包装增补结果
本次共有23家企业的27个药品符合增补要求,其价格不高于原中标(挂网)价格差比计算值,也不高于全国最低9省的平均值,符合甘肃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规定,拟增补结果见附件。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将直接导入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或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
(一)公示期:2020年1月17日至1月20日。
(二)质疑材料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三)联系人:朱老师,0931-2909266
二、增补结果执行
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自2020年1月21日起在全省执行。其中,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增补企业,务必在一个月内建立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网上配送关系。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增补企业,务必及时响应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议价邀请。
各医疗机构在采购中存在问题的,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31-2909192、2909383
自动传真:0931-2909269
监督电话:省医疗保障局0931-8156872
邮 箱:gansuypzb@163.com
附件:
新增转换系数药品一览表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