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广东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规定,基本药物竞价品种采用“双信封”评审制度,即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综合评审,其中经济技术标由GMP资质认证、临床覆盖率以及出厂价备案三项评价指标组成。经研究决定,现将第二轮基本药物审核有效的报名品种的经济技术标赋分情况予以公示,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凭CA证书登录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网站,通过交易系统“产品管理”中的“物价及赋分信息”查看。如有异议,请于2014年3月28日17:30前由生产企业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将申诉材料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公示结束后到第二轮基本药物交易竞价前,不再接受有关经济技术标的变更申诉。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