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0年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目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0-23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0年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目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人用狂犬病疫苗、甲型肝炎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入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具有所投项目经营范围);2、参与投标的疫苗生产企业需提供国家或省级药监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GMP认证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注册标准、药品使用说明书等资质证明文件;3、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至2020年07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七一酱园A座22楼2211室(华春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报名资料留存)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楼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天山区碱泉一街380号
联系方式:丁老师、林老师0991-262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
联系方式:张晓娣、努尔加孜0991-8897121、1816022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娣、努尔加孜
电 话: 0991-8897121、181602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