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执行第一批至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和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2〕9号)、《关于执行赣粤豫鄂四省联盟药品带量采购(湖北)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2〕7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赣粤豫鄂四省联盟药品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信息申报和价格调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信息维护、信息公示、申投诉核实和处理,现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赣粤豫鄂四省联盟药品集中采购(湖北)非中选品种挂网价和医保支付标准的确认工作。其他按规定予以暂停的产品,将在执行文件中发布。
一、相关企业登陆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药品采购准入系统”中“信息公示”模块,查看相关信息,并进行“接受”和“拒绝”的确认。对挂网价格等信息进行了“拒绝”的产品,予以暂停挂网。申投诉处理结果,可在“申投诉管理”模块查看。
二、确认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2月28日。2月28日18:00关闭系统,逾期未进行确认操作的,视同接受确认。
政策咨询电话:027-87267167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7-87267181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