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药品医用耗材平台供应采购和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3]9号)要求,现就相关药品挂网采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相关范围
纳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陕西省成人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陕西省儿童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以下简称《方案》《指南》)中的药品。
二、申请方式和要求
(一)申请方式
在招采平台产品信息申报后,现场递交调整申请(自拟)和相关证明资料(加盖企业公章)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办公室。
(二)相关资料
《方案》《指南》相关内容
(三)挂网规则
(1)申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提交平台价格截图)的纳入限价挂网药品目录;
(2)未申报或无全国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纳入直接挂网药品目录。
(四)要求
递交的材料和价格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虚报价格的,一经查实,取消产品挂网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