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391162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642150。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人民医院
地址:隆昌市康复路73号
联系方式:0832-3928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21楼2112-2115号
联系方式:0832-2029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0832-2029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