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药品规范挂网工作,现就已挂网药品申请统一编码变更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已对码挂网药品。
二、申请要求
1:因国家编码规则变更,统一编码变更的需关联已挂网药品,并在申投诉内容中注明新编码、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等字段。
2:因对码错误变更,需关联已挂网药品,并在申投诉内容中注明对码错误原因、时间及正确编码、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等字段。如错误编码产生交易的,差价部分需退还至医疗机构,同时上传所有错误订单随货同行单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路径
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进入【药品挂网管理-申投诉管理】,【申投诉分类】选择【其他】,【申投诉事项】选择【已对码挂网药品信息变更申诉】进行申诉。
四、其他
我省挂网药品数据自动同步国家下发数据,生产企业、剂型、批准文号等药品属性随国家药品统一编码自动更新,企业可通过更新国家库编码数据进行挂网药品属性数据更新。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