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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西省关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网上正式签订购销三方协议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5年山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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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网上正式签订购销三方协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3日 所属项目: 2015年山西省标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推进落实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品种的采购和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我省将全部采用网上签订的方式组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通过药械集中采购新平台签订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品种带量采购三方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机构范围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品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品种上报2018年采购量的相关医疗机构。
    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品种配送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工作流程
    (一)医疗机构、配送企业、中选药品生产企业首先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新平台,将数字证书关联到平台用户主账号。
    (二)中选生产厂家首先勾选指定中选药品在各统筹区域的两到三家配送企业
    (三)医疗机构对某药品勾选自身唯一配送企业
    (四)医疗机构生成合同列表(购销三方协议)
    (五)医疗机构推送合同给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
    (六)医疗机构签订合同;配送签订企业合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完成,签订合同流程结束。用户可下载阅览签订的电子合同并存档。
    三、签订协议时间
    2020年4月7日-4月10日18:00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签订协议为正式签订购销协议,所有合同内容、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单位务必谨慎操作。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负。
    (二)为确保中选药品的及时配送供应,中选生产企业以市为单位选择配送企业,原则上每市的配送企业为2至3家,配送面须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生产企业一旦选定配送企业后将无法进行修改、删除,请在选择提交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三)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时,原则上一个产品选择1家企业配送。医疗机构选定配送企业,并推送合同后,合同将无法撤销、删除,也不能再更换配送企业。请医疗机构在推送合同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四)签订合同时,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及日期戳。盖章时请务必注意盖章位置。
    (五)没有领取数字证书的单位无法参加本次签订协议工作。请未领取数字证书的单位尽快领取,否则将无法签订网上购销协议,也无法采购新一轮带量采购中选品种。
    (六)本次签订三方协议的医疗机构仅限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品种上报2018年采购量的相关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0351-7596112
 
附件: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0年4月3日 
附件 1.电子合同签订用户操作手册.docx
2.生产企业操作演示视频.zip
3.医疗机构操作演示视频.zip
4.配送企业操作演示视频.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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