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相关部门审核,现将部分药品集中采购网上申报审核结果补充公示如下:
一、审核情况公示
补充公示药品集中采购网上申报审核结果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2023年8月8日9:00起至2023年8月10日17:00止。
三、申(投)诉方式
(一)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企业,须在公示期内完成公示药品申(投)诉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登录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业务导航—生产/代理企业业务流程指引(药品)—企业药品挂网申报/企业挂网药品项目变更—对公示产品申投诉,进行申(投)诉内容的维护,并提供真实、有效、清晰的举证材料,加盖企业印章上传,一律不接收纸质申(投)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