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经有关部门审核,现将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药品层次初步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企业可按下述规定递交相关澄清和申诉材料。
1. 公示期为:2010年12月24日至2011年1月7日。
2. 澄清申诉材料递交。
2.1 澄清申诉材料编制要求详见附件五,不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澄清申诉材料不予受理。
2.2 澄清申诉材料递交时间为:2010年12月24日至2011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澄清材料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08室。
质疑申诉材料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02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3. 企业关于药品层次的澄清和申诉,经有关部门复审,并报请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将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予以公布。复审结果为本次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层次划分的最终依据。
4. 联系方式
问题澄清:0871-5385570、5385537
质疑申诉:0871-5300758
传真:0871-5385537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2010年12月24日
附件一: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第四层次(大型企业)审核情况
附件一: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第四层次(大型企业)审核情况.pdf
附件二: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第二层次审核情况
附件二: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第二层次审核情况.pdf
附件三: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第三层次进口药品审核情况
附件三: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第三层次进口药品审核情况.pdf
附件四: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其余层次及类别审核情况
附件四:2011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部分)其余层次及类别审核情况公示.xls.pdf
附件五:澄清、申诉注意事项;药品层次审核澄清/申诉表(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澄清申诉材料递交说明
附件五:澄清、申诉注意事项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