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在我区委托配送的相关信息通报如下: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委托范围(品名、规格、批准文号) | 配送企业名称 | 配送企业注册 地址 | 配送企业仓库 地址 | 配送区域 | 配送合同 有效期 |
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附1号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规格:0.5ml/支,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80006 | 新疆金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沈阳街1号3栋1层101室、102室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沈阳街1号3栋1层库房 | 全疆各地 | 至2018年12月31日 |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代章)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