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联合体:
2015年12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未通过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企业停止经营的公告》(2015年第284号),公告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是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停止药品经营活动。为落实文件精神,重庆药品交易所根据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通过新修订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名单,对公共交易平台药品配送会员的新版GSP认证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共交易平台上,未取得新版GSP认证的药品配送会员132家。现将《未通过新版GSP证书的132家药品配送会员名单》进行公示。同时,从即日起,禁止名单中企业发生交易活动,请各医疗机构、联合体配合执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为确保药品供应,避免因此造成药品供应困难,请各医疗机构与联合体及时增补通过新版GSP认证的配送合作企业。
另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认证企业停止生产和下放无菌药品认证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285号)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277号)两文件规定,请各医疗机构与联合体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1.未通过新版GSP证书的132家药品配送会员名单.docx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未通过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认证企业停止经营的公告(2015年第284号).docx
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认证企业停止生产和下放无菌药品认证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285号).docx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