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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送率80%及以上的得30分;
2.配送率75%(含)至80%(不含)的得28分;
3.配送率70%(含)至75%(不含)的得26分;
4.配送率65%(含)至70%(不含)的得24分;
5.配送率60%(含)至65%(不含)的得21分;
6.配送率55%(含)至60%(不含)的得18分;
7.配送率50%(含)至55%(不含)的得15分;
8.配送率45%(含)至50%(不含)的得12分;
9.配送率40%(含)至45%(不含)的得9分;
10.配送率35%(含)至40%(不含)的得6分;
11.配送率30%(含)至35%(不含)的得3分;
12.配送率低于30%(不含)的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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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率为:(投标人在配送率表中填写的能提供药品品目数量合计÷本次采购所有品目总数量)×100%。
例:某投标人在配送率表中填写的能提供药品品目数量合计为100个,则该投标人的配送率为:
(100÷901)X100%=11.10%。百分号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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