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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浙江省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征求意见

所属项目:浙江省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药品招标项

发布时间: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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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 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所属项目: 浙江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院标

绍兴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并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等内容;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和特定的要求;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回复
1、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2月28日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2431066037@qq.com联系电话:18258029811,联系人:李玲玲。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76号现代大厦。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姚新琴,联系电话:0575-85081491
2、本项目征求的建议意见只作为采购人制定采购文件的参考,供应商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在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对采购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质疑。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上限价):3000000元整。
五、拟采购项目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采 购 人: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征求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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